timezone |
---|
Asia/Shanghai |
请在上边的 timezone 添加你的当地时区,这会有助于你的打卡状态的自动化更新,如果没有添加,默认为北京时间 UTC+8 时区 时区请参考以下列表,请移除 # 以后的内容
timezone: Pacific/Honolulu # 夏威夷-阿留申标准时间 (UTC-10)
timezone: America/Anchorage # 阿拉斯加标准时间 (UTC-9)
timezone: America/Los_Angeles # 太平洋标准时间 (UTC-8)
timezone: America/Denver # 山地标准时间 (UTC-7)
timezone: America/Chicago # 中部标准时间 (UTC-6)
timezone: America/New_York # 东部标准时间 (UTC-5)
timezone: America/Halifax # 大西洋标准时间 (UTC-4)
timezone: America/St_Johns # 纽芬兰标准时间 (UTC-3:30)
timezone: America/Sao_Paulo # 巴西利亚时间 (UTC-3)
timezone: Atlantic/Azores # 亚速尔群岛时间 (UTC-1)
timezone: Europe/London # 格林威治标准时间 (UTC+0)
timezone: Europe/Berlin # 中欧标准时间 (UTC+1)
timezone: Europe/Helsinki # 东欧标准时间 (UTC+2)
timezone: Europe/Moscow # 莫斯科标准时间 (UTC+3)
timezone: Asia/Dubai # 海湾标准时间 (UTC+4)
timezone: Asia/Kolkata # 印度标准时间 (UTC+5:30)
timezone: Asia/Dhaka # 孟加拉国标准时间 (UTC+6)
timezone: Asia/Bangkok # 中南半岛时间 (UTC+7)
timezone: Asia/Shanghai # 中国标准时间 (UTC+8)
timezone: Asia/Tokyo # 日本标准时间 (UTC+9)
timezone: Australia/Sydney # 澳大利亚东部标准时间 (UTC+10)
timezone: Pacific/Auckland # 新西兰标准时间 (UTC+12)
- 自我介绍:目前Base东京,在某交易所工作,非技术者。对于公共物品建设感兴趣,想要学习并提升自己
- 你认为会完成本次残酷学习吗?尽可能完成
- 笔记的内容参考:
- 今天的阅读有哪一点让你觉得值得和大家分享的或者特别有感触的?
- 有什么想在叙事共读会上和大家讨论的点?
- 有什么补充的相关材料可以给大家分享的,并简要介绍一下材料内容。
今天阅读了The Network State的第一章,对于网络国家的概念和建设蓝图有了初步的认知。
首先是一点感想:
从网络社区到网络国家是让人意想不到的一个跨越,但是仔细思考后也能意识到这并不是不可能实现的一个突破。历史社会的发展也是人们从个体到群体演变的过程,在这过程中逐渐产生了交换,学习,创造,分工,合作,分配等行为,并在各个行为与目的中形成了一个个集体。而大量的集体便逐渐形成了物理意义的城市,并且伴随着货币(演变成经济),规则(演变成制度和法律),共识(演变成宗教和文化)的发展,“社会“这一概念也随之诞生。在此之上,加之以"领土",“政府”,“主权”等概念,便最终形成了国家。领土和政府的形态无需过分拘泥,但是主权是一个国家能被称之为国家的根本要素。所以作者也在强调网络国家的最终的一个步骤是“Gain diplomatic recognition”。 其次是几个疑问,或许后续第五章里作者有相关解答:
1.建设“网络国家”而不是“网络社群”或者“网络社会”的目的是什么?
2.较之于后两者,前者的优势是什么?前者的建设明显在难度和风险上都远高于后两者,相应的有什么优势来弥补这中间的风险差值?拿到外交承认的必要性在哪?仅仅是吸引相同理念的一群人,提供一个创造性的平台,实现一个共同的经济/文化目标的话,“网络社会”也可以做到。
最后总结一下:个人目前还是疑问居多,下面的疑问不是出于立场的反对,而是出于如何实现及其可能性的判断上。作者说明了在传统的国家里资源是有限的,人们要创造一件新的事物时总是需要颠覆或者取代一些旧的事物。在传统国家的框架下这通常要面临一些斗争,或是技术的限制,或是政治的阻挠,或是司法的裁判。而全新的网络国家就像一张白纸,无需取代任何原先的事物便自由可以创造新的事物。这一行为看似是没有成本和代价,而这实际上是把上述面临的所有压力,成本和代价提前转移到“建设网络国家”这件事本身中了。网络国家的不颠覆不取代旧事物,只是因为其本身已经在一部分程度上颠覆和取代了传统国家,对于传统国家而言是一个随时可以以零代价和零监管而颠覆或者取代传统国家的事物的存在。网络国家形成的过程中必然伴随传着劳动力,资本,技术的转移。从传统国家的角度出发,意识到这一点的前提下,外交承认具有什么好处呢?基于上述的疑问,该如何实现建设网络国家并拿到外交承认这一愿景呢?期待后续作者的解答。
今天进行The Network State的第五章的一个阅读,目前还没有完全读完。
简单总结一下已阅读部分的重点。首先是对于nation state的一个定义。作者从Joshua Keating的著作《Invisible Countries》里给出的8个rules出发,总结了传统的nation state的六个要素:边界、人口、中央政府、国际主权、外交承认以及国内暴力垄断。接下来区分了“nation”(强调民族)和“state’(强调政府),并且分别从--定义,实证,哲学的出发点给出了两者的解释。今天目前只阅读完nation的部分,疑问和感想留到读完全部第五章后再整理总结。
今天继续第五章,关于“state”的定义,以及后续network state的定义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提到了军事角度对于state的定义。作者的设想是依附于现存国家的军力。而在network state的前段部分,也给出了network state的初步定义。
参加共读会
在第五章的后续部分,作者阐述了建设network state的具体步骤。个人觉得作者是在明确清楚建设网络国家的难点之上,参考公司的建设形式,对网络国家的建设进行分阶段的讨论。而事实也是如此,在如今的政治社会体系中,无论如何也是无法直接打着“我要建立独立于所有国家的网络国家”并开始宣传建设网络国家的。在初期阶段只是建立一些社群和组织,并在有着明确发展成网络国家的目标下,逐渐形成union,再演变成社会,最后形成国家。
关于这点有个疑问:如果网络国家初期只是以一些特别细节的点,比如共同喜好某些事物,共同完成一个目标,来作为理念进行宣传并建设初期的社群,是否过于单一?这一理念反而会成为筛选用户(国民)的天然屏障。的确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有着共同的文化认同,共同的宏大目标或是共同的社会理念,但这些绝不是在某个细节上完全一致。无论哪个国家的国民都具有完全的多样性,很难想象一个国家的人都是“只吃蔬菜的素食主义者”,“喜欢旅游的户外达人”抑或是“致力于无污染社会建设的环保主义者”。这样的群体只能称其为组织或者团体,无法称之为社会乃至国家。而现阶段的“网络国家”与其说是国家,不如说是一个公益组织或者团体。
但是如果能把成百上千个类似的组织联合起来,是否能成为一个小型社会的雏形呢。我觉得需要有人促成这件事,但是不一定非得是作为“网络国家的创始人”。
今天阅读《激进区块链》,Josh提到加密教徒和加密守门人两个群体,并想要为两者搭建一座理解的桥梁。绝大多数新事物诞生时都会面临类似保守观念和激进观念对立的情况,加密货币也不例外。而绝大多数事物都不是非黑即白的,最终两种观念会在某一中间的位置达到平衡。所以这类桥梁的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Josh认为Balaji作为资本家,在他所设想的网络国家会更加如鱼得水,自然会拥有更多。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资本的人们来说,如何在网络国家中生存呢?于是他提出了协调民族的概念。
这篇博客后半部分Josh没有继续完整阐述他的思考,我目前还没有完全理解他的思想。后续有时间的时候继续阅读他的相关文章作为补充阅读。
今天阅读Vitalik的《What do I think about network states?》
V神表示对于网络国家的建设持友好态度,但是并不是完全赞同Balaji的所有观点。他提出了四个方面的疑问:1.为什么网络国家需要一个创始人?2.网络国家是否也为穷人服务?3.如果所有人都选择“Exit”会发生什么?4.网络国家带来的“负外部性”该如何处理和应对?以上几点也是对于Balaji网络国家构建设想的普遍质疑。V神总结为Balaji的网络国家建设的愿景很好,但是现阶段无法建设出符合大多数人所希望的那种世界。但是网络国家作为推动民主治理和社区建设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所以对其持有积极的态度。
今天阅读《政治哲学》
第一章讨论了各个哲学家认为无国家的“自然状态”会是什么样的
霍布斯:自然状态是一种"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个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冲突,没有主权者的调解,这种冲突会演变成全面的战争。
洛克:持不同观点,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类受道德法则约束,且有能力强制执行这种法则。他认为人类最初生活在富足而非稀缺的环境中,因此战争并非不可避免。
卢梭:在一定程度上赞成洛克的观点,但否认自然状态中道德法则的作用。他认为人类的同情心可能会暂时避免冲突,但最终还是会出现战争。
无政府主义者:提出了更为乐观的观点,认为在自然状态下可以设计出合作与社会规则,避免冲突。
作者认为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观点更为合理,认为任何形式的自然状态最终都不利于人类的长期繁荣。
第二章探讨了国家的证成,即为何需要国家以及我们为何应当服从国家的权威。
作者认为在没有国家的情况下,生活将不可忍受,并强调了霍布斯的观点:国家通过限制个人行为带来和平与安全。
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国家的合法性来源于每个人的同意,即国家只有当所有公民自愿服从时才是正当的。
功利主义:通过幸福最大化的标准来证成国家,认为国家能够比自然状态更好地促进人类幸福,因此是正当的。
公平原则:国家的合法性来自其为公民提供的好处,公民因此有义务服从国家。
作者认为尽管每种理论都有其局限性,但通过这些理论可以得出大多数现代社会中的公民负有政治义务的结论。